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及对策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为了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全国人大早在1992年4月就颁布了代表法。然而,目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现状与依
法治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离人民群众的企盼和要求相差甚远。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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