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祭日的感想
2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拟设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这就意味着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事实永载历史史册,让每一个中国人牢记历史,热爱和平是全世界人民的热切期许,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和平与发展这一世界主题,首先要和平,反观党中央领导我国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无疑离不开和平的国内环境和相对和平的中国周边国际环境。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使我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能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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