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感想
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两个决定全文。
外交部负责人27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发表谈话。
谈话指出,长期以来,日本国内总有一些势力企图为侵略历史翻案,为二战甲级战犯张目,企图挑战国际社会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审判,挑战二战结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对此,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决不允许。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强调牢记历史,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避免历史悲剧重演。我们敦促日本领导人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正视和认真反省历史,纠正错误,改弦更张。
“两个决定”获得通过意义重大,我们将能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历史,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
“两个决定”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两个决定,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两个决定”一公布,就引起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
专家学者
立法铭记历史具有积极意义
“确定纪念日和设立公祭日,对我而言是多年来的一个心愿化为现实。”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告诉记者,10多年前他和一部分历史学者曾有过类似的提议,希望推动设立抗战胜利纪念日。这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把这样的纪念日固定下来,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声,是缅怀先烈、勿忘国耻、维护和平的一种很好的做法,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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