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述廉述责报告
文章标题:副市长述廉述责报告
今年,是我担任副市长的第二年,按照市政府分工,我分管公安、烟草、安全生产和司法工作。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全省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的党性修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本人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与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以身作则,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首先是要“已身正”,自己必须“洁身自好”。而要做到廉洁自律,防腐拒变,学习至关重要。一年来,我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先后通读了《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通过学习,使我增强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从而能自觉廉洁从政,带头遵纪守法。在选拔任用干部上,我坚持不沾不染,杜绝任人唯亲、拉帮结派不正之风。我使用的是公务用车;住房系自己出资进行简单装修的公安局房改房(面积134m2),没有多占住房;没借用公款和兼任企业领导职务;从没在分管单位报销条据;我妻子在市国税局工作;我在仙桃没有亲朋,也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亲朋谋取私利。我还经常教育家属,提醒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始终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不要贪图钱财、授人以柄。今年以来,我主动向主管单位市公安局纪委上交礼金人民币3600元,港币3000元。
二、加强监管,警钟长鸣,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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