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上半年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20xx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打造“四型”机关为工作举措,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之中,积极主动参与和开展综合治理,以严打促安定,预防求安定,化解保安定,取得了一定成效。半年来院内没有发生一起邻里纠纷及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出现任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本上达到了县综治委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跨区域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及院自侦部门提请批捕案件45件71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39件59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及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1件9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3件63人,所办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批捕准确率和起诉(不诉)准确率均为100%。
(二)坚持宽严相济促和谐。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公检法协调配合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等机制,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到各办案环节之中。对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实行“轻缓化”刑事政策。如规定了对已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需报捕可直接起诉或者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半年来,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就达3件5人。在办理黄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考虑到黄某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又是未成年人,主动召集双方家属进行座谈并达成和解协议,对黄某作了相对不起诉。实践了“办理一案,获益多方”的办案理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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