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勤政有为,担当干事,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财政系统的在职工作人员。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及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整治重点
(一)缺乏大局意识,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政令不畅,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缺位,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三)刻板教条,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特别是在x办〔2015〕xx号、x办〔2015〕xx号文件确定的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重点项目和县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中,反复要求,仍推进不力、进展缓慢。
范文写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对涉及到几个股室(单位)的事项,牵头(股室)不主动,相关股室(单位)不配合,股室(单位)之间互为前置,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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