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工作方案
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和县安监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打击烟花爆竹行业非法生产工作是确保我镇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要全面推行打非网格化和专业化。一是高位推进,镇党政班子成员为网格打非工作负责人,牵头督导和具体抓好打非工作。二是属地管理,以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为小网格,镇村两级干部为打非巡查的中坚力量,公安派出所为核心,进行“进门入户”地毯式巡查。三是落实责任,成立专门打非队伍,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建立打非网格信息台账,实现管理制度化,对因排查发现整治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追究。
二、工作重点
1.利用老祠堂、老基地、空置学校和民居等从事烟花爆竹带药工序和引火线非法生产的;
2.外地输入式、流入式、侵入式发下手在我镇村居民家庭内和村居民区内非法加工生产的;
3.无证、超员、超量、范文写作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包括第三轮行政许可后退出的烟花爆竹企业、引火线加工企业;
5.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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