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风评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端正教育行风,塑造良好形象为主题,以加强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学校办学行为、教师师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教育的公平公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议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市及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要紧密联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生的实际,做到边评议、边整改,切实解决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办学方面。中小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上级的政令,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解决个别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
(二)教师师德方面。中小学校的干部教师要做到言为人师、行为表率,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好书育好人。重点解决个别干部教师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三)学校风气方面。中小学校要加强师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注重校园文化和环境建设,校园整洁优美,教育教学秩序良好。重点解决师生行为不文明、公德意识差,以及校园脏、乱、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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