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教育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一五”规划的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旌发[2006]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县公民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旌德营造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本系统法律意识及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主义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本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定期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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