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举报工作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抓实力度,分清任务区域,明晰责任,形成信访举报工作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人人都在责任中的工作格局,苏家屯区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范围。区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区信访举报工作负全责;区纪委主管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对全区信访举报工作负主要责任;区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对全区信访举报工负具体责任。基层党委(区直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是该地区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并对其负全责、主要责任和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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