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力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根据县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深入查找和清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我县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这次活动的指导原则是。紧密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理论武装、清理思想和规范行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群众路线,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业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推动检察工作快速、协调发展。
二、方法与步骤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下旬)
1、按照市院和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的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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