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
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篇一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全面、客观、公正的掌握村干部工作实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委会成员。
二、参评人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三、评议时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年终,结合年度总结会进行。
四、评议程序:
1、评议对象作述职述廉报告。
2、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
3、参评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
4、回收测评表,并当场汇总公布评议结果。
五、评议结果运用:
1、与评先和报酬相挂钩,对评议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降低岗位补贴。
2、与任用使用相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是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启动罢免程序。
六、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实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遮盖、不夸大评议对象的优缺点。
2、对评议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不以点代面和以偏盖全。
3、镇包村干部要全程参与,没有包村干部的村,镇上须派人参与。
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篇二一、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村两委在职干部、村监委会成员。
三、述职的内容: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
(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村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四、述廉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报告及办理情况;
(四)本村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洁方面的情况。
五、述职述廉的方式:
(一)述职述廉工作由镇纪委负责具体实施;
(二)村四职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可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结合进行;
(三)述职述廉应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先由村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再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六、村干部述职述廉时,应有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代表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
七、村干部述职述廉后,要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测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分为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八、村干部的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要作为对村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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