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年终总结及计划
一、优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我区现有重点优抚对象接近10万人,其中有76110名在乡复员军人是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复员军人,全部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有2268名红军失散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此外,享受残疾、定期抚恤金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1714名优抚对象中,也有85%左右属于60岁以上的老年对象。
第一,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52号)和《关于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和维修抗日烈士纪念设施等工作的通知》(民发[20**]54号)文件精神,提高了四类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第二,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针对老复员军人目前身体状况较差,年老体弱的问题,柳州、桂林、来宾等县市采取将老复员军人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定程度上缓解在老复员军人治病难的问题。同时,各地市拿出一定资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身患重病的复员军人进行大病救助,帮助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第三,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对烈军属、老复员军人、老伤残军人的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物品,价值100多万元以上。
第四,在抗战胜利60周年之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各市、县组织了对抗战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的慰问,发放了抗战胜利纪念章,全区共慰问了2246人,使老同志们感受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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