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会议纪要
资产处置会议纪要一12月3日下午,宋箭副院长主持召开学校资产报废工作会议,校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资产处王祥贵、潘咏梅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资产处处长沈小璞关于2012年度资产报废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对资产报废工作进行了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对电信学院、环能学院、管理学院、外语系和数理系五个系(院)上报金额共计肆佰陆拾陆万零壹佰玖拾玖元壹角叁分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育厅、财政厅。
二、资产报废工作完成后,资产处会同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查找发票等后续工作。
资产处置会议纪要二5月26日,区委、常务副区长熊志伟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工作会议。区人大副主任彭文苹,区监察局石丽玲、财政局周国兵、审计局詹秋琴、国土局胡晶晶、房管局胡清泉、招管局洪建华、物价局江立新、规划局罗青、浪漫红公司李剑光参加会议,会议就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相关问题进行了研定,现纪要如下:
1.会议听取了浪漫红公司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认为,处置古镇商业中心资产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和促进全区商业发展。
2.会议同意浪漫红公司关于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的方案,以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由浪漫红公司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长工作例会研究。
3.会议要求古镇商业中心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办理,竞价拍卖要符合市招管局相关要求,由区招管局做好工作指导,浪漫红公司负责完善相关手续。
4.由浪漫红公司邀请中介机构对古镇商业中心进行资产评估,如该资产评估价格高于2200万元,以评估价格作为销售底价,如评估价格低于2200万元,以2200万元作为销售底价。
5.请国土局、规划局、浪漫红公司就古镇商业中心进行土地分割,尽快办理土地证。
6.因该地块尚有部分房屋未进行征收搬迁,会议同意岩寺老街照壁暂缓建设,中心前小广场地面铺装待搬迁完毕后再行施工。
资产处置会议纪要三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研究解决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依法妥善公正地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单位,于2008年lo月14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管民商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相关审判庭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同志通过认真讨论,就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主要问题取得了一致的看法。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审理此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会议认为,此类案件事关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关国有资产保护,事关职工利益保障和社会稳定。因此,人民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并在审理中注意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原则。民商事审判工作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全国法院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和国有资产安全的监、控,从中央政策精神的目的出发,以民商事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为依托,本着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障经济安全的宗旨,依法公正妥善地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确保国家经济秩序稳定和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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