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报告
环境保护厅: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川环办发〔20**〕85号)要求,现将我局20**年度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稽查工作情况
在各县(区)环保局梳理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xx区和xx区开展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专项稽查共出动稽查人员20余人次,调阅了20家污染源现场监察案卷,10份企业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稽查人员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案卷,对照个案稽查表进行了逐一打分,并逐一填写了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明细表。同时,对当年的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所涉及的企业进行了逐一检查,全部实施了现场验证工作。稽查开展前下发环境监察稽查事先告知书2份,现场稽查结束后下发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2份,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1条,为下一步继续深入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稽查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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