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景区批复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下文是建立景区的批复,欢迎阅读。
建立景区批复一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建立广州南湖旅游开发区的请示》(粤府(1992)21号)、《关于建立广州南湖旅游开发区的补充请示》(粤府函(1992)86号)及《关于建立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未完,全文共1153字,当前显示1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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