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制度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是国家机关的职责和义务,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对人大、政协转交本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应先根据其内容进行分类、登记,按各股室职责范围提出拟办意见,确定承办股室后呈报分管局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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