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xx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180号)规定,现公布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按照xx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针对我局工作实际,调整了xx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政秘股,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相继完善了《xx市xx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并及时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4年,根据xx市和xx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如期更新了《xx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指南》和《xx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xx区政务信息网站上的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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