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篇一
反请求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址、等)。
反请求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仲裁反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份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篇二
反申请人:
反被申请人:
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诉反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日收到贵委送达的仲裁申请书,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
如下反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中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裁令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支付违约金。
2、请求依法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赔偿因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反申请人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23320元。
事实与理由:
2011年元月28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固定期限:2011年元月28日起至2013年元月28日,申请人中途毁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违约要求离开答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反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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