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室管理规定3篇
党政机关办公室管理规定11、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形成的结果抓好落实和督查。
2、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开展民政调研活动,负责承办民政行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3、负责局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行政复议。
4、负责民政系统政务监督、表彰、新闻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公文写作与办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安全保卫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6、负责局机关卫生、考勤、物业管理、接待等机关后勤服务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培训和职工教育工作。
8、负责管好车辆的保养及调度。
9、负责局机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机关办公室管理规定2
(一)是负责局系统人事、文秘、档案、劳动工资和机关后勤等工作的综合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
2、负责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3、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综合性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综合性文件的拟稿以及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
4、负责办理局机关科以下干部和直属单位干部的录用、调动、考核、任免等具体事项以及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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