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接待管理规定
外事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规范校内各单位的外事接待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外事接待系指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团体或个人来访接待。
第三条外事接待分为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和院系层面的外事接待两个部分。
一、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
(一)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系指涉及到学校层面或若干个院系的外事接待;
(二)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筹安排,邀请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
(三)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如涉及讲学、参观、座谈等事宜,校内各单位应予以协助安排。
二、院系层面的外事接待:
(一)院系层面的外事接待系指仅涉及到单个院系或机构的外事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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