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定
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定1一、本自习室仅供本馆读者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该自习室。
二、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座垫)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三、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四、午饭时间、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时间将书包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以占座位论处。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五、因占座位问题发生纠纷,对占座位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无理取闹者要给予停止借书权,直至警告处分。
六、爱护自习室的设备,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
七、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食物,严禁乱倒饮料、茶水和乱扔纸屑,注意自习室内的清洁卫生。
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定2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南书院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全校各类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图书借阅证一人一证排队通过门禁刷卡进入南书院。不得一人多证进入,不得未经刷卡尾随他人进入,不准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严禁翻越护栏、跨越门禁闸门进入。
二、学生进入南书院后,可在各楼层选号机上重新自选座位,一人一座。必须按分配或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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