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竞争上岗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依据集团公司《“十五”期间减员增效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德、能、勤、绩、体综合考核;
3、择优上岗;
4、打破职工身份界限,由身份治理变岗位治理。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1、公司下达的编制定员所列岗位;
2、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
二、职责:
劳动、人事、组织等部门
负责按治理权限分别负责组织竞争、竞聘上岗工作。
三、治理办法
(一)竞争上岗
1、竞争上岗程序
(1)公司以编制定员为依据,以职工人数控制计划为目标,核定上岗指标;
(2)结合实际,制定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公开竞争岗位的名称、上岗人数、岗位性质、岗位规范和岗位工资类别;
(4)对参加竞争上岗的职工,进行以技能为主的业务技术考试考核,并对德、勤、绩、体进行考评;
(5)张榜公布考试考核、考评成绩和依据综合考评结果与上岗指标确定的上岗人员名单。
(6)本单位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总结,公司组织考核、验收。
2、打破职工身份界限,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按竞争上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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