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6)
25-02.审查证据的内容
审查证据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证据的来源是否清楚;
(2)证据证明的内容是否真实;
(3)收集、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25-03.审查证据的方法
审查证据的方法主要有:
(1)证据能否证明案件中的事实或情节;
(2)证据与其证明的对象是否一致;
(3)证据与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25-04.审查证据的步骤
审查证据的步骤如下:
(1)对单个证据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
(2)对证明案件同一事实或情节的证据进行审查,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中同一事实或情节,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3)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案件中每个事实、情节是否都有证据证明,证据之间是否一致,能否形成证据体系。
25-05.审查物证
审查物证的主要方面:
(1)收集的时间、地点是否准确;
(2)收集的方法是否科学,程序是否合法;
(3)是否因自然、人为因素的影响在收集、保管过程中发生变化;
(4)是否为原始物品;
(5)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
25-06.审查书证
审查书证的主要方面:
(1)书证是在什么状态下产生的;
(2)书证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伪造、变造;
(3)书证是原件还是复制件;
(4)书证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
25-07.审查证人证言
审查证人证言的主要方面:
(1)证人是否具备证人资格;
(2)证言的来源,是证人亲自听到的、看到的,还是听其他人说的;
(3)证人提供证言是否受到威胁、利诱、欺骗、指使、收买等外界影响;
(4)证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
(5)证人思想品质、文化水平、平时表现等情况;
(6)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
25-08.审查被害人陈述
审查被害人陈述的主要方面:
(1)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如何;
(2)被害人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陈述的;
(3)被害人的陈述与案件事实是否相一致,有无夸大或者缩小的情形;
(4)被害人的思想品质、文化水平、平时表现等情况;
(5)被害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
25-09.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主要方面:
(1)供述和辩解是否合理,前后有无矛盾;
(2)是否有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供述等情况;
(3)供述和辩解与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印证;
(4)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供述和辩解是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或者串供等情况。
25-10.审查鉴定意见
审查鉴定意见的主要方面:
(1)鉴定人是否具备鉴定资格;
(2)被鉴定的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鉴定的方法和结论是否科学;
(4)鉴定人是否受到外界影响;
(5)鉴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5-11.审查勘验、检查笔录
审查勘验、检查笔录的主要方面:
(1)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勘验、检查的程序是否合法;
(3)勘验、检查笔录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与现场照片、现场图所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
(4)笔录有无伪造、篡改;
(5)笔录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5-12.审查视听资料
审查视听资料的主要方面:
(1)是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制作的;
(2)是否是原始的;
(3)有无剪辑、修改、伪造;
(4)收集的程序是否合法。
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
《刑警办案须知》(公安部刑侦局公刑〔2006〕1114号)第429-440条
第二十六章侦查终结
26-01.侦查终结的条件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案件定性准确;
(4)法律手续完备。
26-02.侦查终结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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