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书细则
图书馆借书细则一一、严格掌握采购原则,采购标准,按照制度认真负责地进行采购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熟悉各层次各类读者需求。了解国内外出版发行动态以及本馆藏书特点,有的放矢地做好图书采购工作。
三、掌握和合理使用书刊购置费用,编制和执行每年采购计划,执行社会科学文献与自然科学文献67:33(册数)的藏书建设原则。
四、在勤俭办馆的精神指导下,广开渠道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要,执行"多用多买,少用少买,不用不买"的原则。
五、及时圈订图书征订目录。圈订时务必在图书总库进行查重,除破损换新或应增加复本外,同种图书根据需求情况重订。多卷书与重书要注意配套。
六、征订目录圈订后,要送相关负责人审订,审订人应签字。
七、审订后应及时发出订单,不得误期和漏订。
八、对定购的图书要建立预订库,做到不错,不漏,订书的时间应有记载,以备查考。
九、图书到馆后,应及时验收,填好三联单,写明书名,单价,数量,验收日期等,验收人,采购人应签字。
十、图书验收后,要注销预订库,凡到馆的图书与预订库不符,预订库与发票不符或不是我馆订购的图书应及时交涉和退书。订购的图书未及时到馆,也应及时查询。
十一、对已购,待购,订购中的图书应有记录,以备查阅,并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十二、采购图书的账目要清楚,报账要及时,手续要完备,应有经手和验收人签字。经费开支情况定期向相关领导汇报。
图书馆借书细则二图书馆的图书资源是一种综合性的文化资源,它记录着社会与自然的各种知识信息。图书馆的重要职能在于保存民族文化遗产,传递知识信息,促进学术研究与交流,为了方便读者充分利用图书馆的文化资源,同时加强对书刊的管理,根据学校[2007]《关于图书文献资源管理的规定》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不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处理。
一、借阅规定
1、经学校教务处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及我校教职工等(以下简称a类读者)一律凭借阅证借阅图书。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集体办理借阅证。教职工凭工作证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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