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部门:财政部、水利部

发布文号:财基字[1999]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水利部直属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我们制定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包括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水利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用于计划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

(三)效益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付、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三)审核下达水利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审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四)参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五)组织调度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六)审查并确定有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及标底造价;

(七)监督检查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问题做出处理;

(八)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水利主管部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及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汇总、编报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所属单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依法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和拨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

(四)对所属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查、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等进行管理;

(五)对单位(部门)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六)收集、汇总、报送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竣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关联法规:

第九条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主要职责:


(未完,全文共5297字,当前显示14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