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县纪委、县直机关党委、县第五纪工委:
为认真落实地震局支部与机关党委签订的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地震局支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实现中央、省、市、县提出的反腐倡廉工作目标,根据县纪委《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内容,经过认真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检打分为97分。现将自检情况报告于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落实廉政责任制度。分值15分,自评得分14分
1、局领导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分值3分,自评得3分。
2、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工负责制,抓好自己主管的工作,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4、结合实际修改制定责任书,对责任内容进行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建立完善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此项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5、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解决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分值3分,自评得分2分。
二、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制度。此项分值85分,自评得分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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