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篇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根本方针,根据年初县综治委与各单位签订的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和属地管理原则,为确保我乡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为全面实现和-谐社会和平安,特与你单位签订如下责任目标:
一、要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消防条例,在平时用火时处处小心,做到人离火灭,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防各类盗窃案件发生,平时对寺庙的门窗和各种物品、货物加强管理和保管,严防各类盗窃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各种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处处、事事管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事情的发生,一旦出现上述事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确保责任区卫生环境良好,平时本店的责任卫生区,要保持干净、清洁,对杂物、垃圾,做到不到处乱放、乱丢。
六、寺庙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本寺庙责任区内的社会治安工作负总责。
七、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每年换发一次,要妥善保管,若有丢失及时找核发部门补办,补办费为10元,一年内的抽查或检查时,若丢失或找不到,根据本人态度罚款100一200元,才给予补办。
八、各单位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乡党委、政府出面解决的,可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反映。
九、本责任书由承租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责任人:xuexila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篇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目标和总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按照中发[2001]14号、中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和各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综治领导责任,深化平安集美建设,加大打击防控力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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