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信访维稳制度
为加强交通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构建稳定和谐的交通发展环境,根据《信访条例》,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须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并成立信访维稳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二、实行信访涉稳问题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不稳定因素报局信访办。
三、加强《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有序上访,维护交通系统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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