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团体制改革工作报告
一、县歌舞团基本情况县歌舞团前身为县文艺宣传队,成立于1962年,1965年改称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8年改称县民族文工团,1992年再改称为自治县歌舞团。原属事业编制、差额拨款单位,编制34人。县歌舞团有过辉煌的光荣历史:1980年曾代表省赴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演出的舞蹈《舂米舞》、《鼻箫恋》、《钱铃双刀舞》荣获优秀奖;1989年代表省赴参加全国第三届艺术节,演出的《长寿舞》荣获三等奖;1994年再次代表省赴参加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艺术节,演出的《打柴舞》、《踏脚舞》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1995年县歌舞团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1998年被省文体厅授予“全省文化下乡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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