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搞好今年的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收费行为,加强民主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建,推动学校依法、科学、民主管理,以教育行风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为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
三、评议内容
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不违反上级规定乱招生,不进行入学考试,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特殊配置班级,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奥林匹克等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招收补习生,不举办补习班,不违反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特殊配置班级,不向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出租教室,不做虚假招生宣传,不随意开除学生,不违反规定乱补课。
教育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立项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确保国家各项减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国家的各项资助及时到位。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民主管理
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全面公开,做到制度健全、运转规范、公开透明。
师德师风
(未完,全文共2062字,当前显示6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