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局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履行部门职能,不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积极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健全
一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正式运行。市、县两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对新申请低保对象100%进行核对和对已享受低保家庭100%进行复查这一“双百”工作目标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性、公平性有力提高。该项工作得到了民政部充分肯定,今年7月《中国社会报》头版作了专版报道。二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规范。从7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525元提高到588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检查,切实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档案管理,全面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37445户55235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2.29亿元。三是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逐步减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扩大了救助对象和特殊病种范围,优化了医疗救助流程,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有力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实际筹资额达25元。为低收入家庭实施白内障手术342例。截至12月底,全市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8378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355.57万元。四是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地临时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低保资金支出的10%,截至12月底,全市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0650人次(其中外来人员423人次),支出资金5080.92万元。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送温暖迎新春”活动,全市发放节日慰问金和生活补助金1.77亿元,
24.5万人受惠;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补助金2306万元,9万余人受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落实,全市共支出资金980.33万元。此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全国等级站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开展了全国首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截至12月底,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33人次。
(二)救灾工作职责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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