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市民政局的指导和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民政厅“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建设要求,高度负责地承担起民政工作使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民政部门机关形象不断提升,荣膺首批“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县(市、区)等荣誉。11月23日,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一行到瓯海视察指导,对我区的民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将我局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救灾体系日趋完善
(一)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全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877户5382人,城镇低保对象296户、51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925.14万元。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全年新增低保232户420人,注销低保193户286人;低保人均补差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达到了420元和252元。发放春节慰问资金400多万元和物价补贴75万元。
(二)医疗救助初见成效。全面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救助方式,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完成52例困难群众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区财政按人均10元的标准落实2012年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共支出救助金340.677万元,累计救助1962人次。
(三)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宣称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悬挂横幅100条,制作宣传展板90个。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灾应急预案,全区69个避灾场所保持有序运转,146名灾害信息员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实现持证上岗。景山街道景山社区、潘桥街道潘北社区、瞿溪街道大同村成功创建省级减灾示范社区。
(四)做好精减退职职工工作。从2012年1月起,符合国务院[1965]224号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40%救济和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职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10元和815元分别调整为1000元和895元。
(五)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按人均3元的标准落实资金100万元,出台《xx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提高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全年对351户家庭实行了一次性救助,共支出资金75.89万元。
(六)慈善事业稳步发展。成功召开二届五次理事会,设立“学雷锋慈善道义援助基金”。积极开展“慈善年夜饭”和春节慰问、“瓯海慈善义诊列车”和“我要圆大学梦”等系列助困活动。2012年,共募集善款2967.17万元,共支出慈善救助1995.51万元,其中公益事业494.06万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一)专项规划指导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科学编制了《xx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描绘了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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