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基尼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推进"强市名城"建设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大胆创新,务实进取,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打造"阳光、温暖、活力、和谐"民政,推进民政事业跨越式科学发展。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新形象一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行"阳光救助"1.规范低保救助:加强动态管理,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和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对所有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状况进行核对,确保"阳光救助"。2012年审批低保救助对象5186人(包括重残人低保776人),新增754人,核减956人,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月补差423.4元,农村低保平均月补差206.34元,发放救助资金1314.6万元,全部超过城乡低保标准的50%;发放一二季度物价补贴111.25万元,实现应补尽补;审核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状况122户;完成2005-2011年低保、五保、医疗、救灾和福利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全市所有资金由市级财管中心统一发放。
2.巩固五保集中供养成果。2012年审批五保对象461人,其中集中供养456人(含户院挂钩8人),分散供养5人,供养率达98%以上。1月1日起,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670元/月;社会散居五保供养对象标准为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五保供养和管理资金159.9万元。供养金全部由市财政统筹,划拨到镇乡街道财管中心敬老院帐户。对全市敬老院开展了消防、卫生安全大检查。
3.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工程。发放低保重度残疾人救助金264.25万元;审批低保标准150%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对象1153人,发放生活补助金364万元。
4.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按人均10元提取医疗救助经费,通过救助信息平台,1至10月实施医疗救助1173人,发放救助金590.73万元;积极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复查104例、手术31例。
5.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采取"四个一点"筹集资金,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实施救助农村住房困难户251户,新建86户、修缮135户、改造32户。
6.加强灾害救助工作。创建国家减灾示范社区2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4个,新建镇街道避灾中心(点)4个。做好报灾、救灾工作,我市遭受台风和洪涝灾害影响,共造成5万人受灾,成灾面积710公顷,绝收150公顷,农房倒塌67间,直接经济损失6025万元。下拨救灾款20万元、春荒救济款60万元。8月27-30日,我市首次举办了两期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对372名灾害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7.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规范各类人员的救助行为,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遇突发性困难、生活水平略高于低保标准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1至10月共救助1731人,发放救助金104.8万元。市救助站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善基层救助网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1至10月共接待上门求助对象574人、救助548人。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今年1月1日起,调整孤儿养育标准: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1158元/月,社会散居为695元/月,保证了52名孤儿的生活质量,除按城镇低保全额救助外,发放孤儿救助资金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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