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恪守“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民生工程,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维护了稳定,推动了发展。现将我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健康发展,救灾救济富有成效1、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建立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加强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我区低保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低保政策和相关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低保工作各项规定,确保做好“应保尽保”下的动态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冒”。目前我区共有城乡居民低保对象3147户6357人,2013年1-9月,共发放低保金197.49万元。
2、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复评工作。为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我局不断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我局通过区、街(镇)、居(村)三级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复评,2013年1-9月份共注销148户419人,新增134户,236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了我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城乡低保救助体系。
3、加强低保家庭信息化和档案管理。我局结合复评工作对全区低保家庭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完成低保家庭信息电脑录入工作。同时,我局对低保档案实行分街镇分社区管理,并为新增低保人员档案制作了内容详实的封面资料,提高了低保档案使用,为低保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4、继续做好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工作。我局低保站与区残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2013年1-9月共发放困难补助金51.92万元,568名重度残疾人受惠。
5、及时落实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政策。根据区政府出台的《仓山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从2013年2月起,辖区内的52名农村五保对象的月生活补助金由原来每月350元提高到620元,2013年1-9月共发放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补助金28.31万元。
6、精心组织,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困户节日慰问工作。春节前夕,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特困户、老干部、困难教师等37名,每名发放慰问金1000元,共发放慰问金3.7万元;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过节费每户300元,共计发放3761户,112.83万元;发放中央、市级春节过节费共计56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户3132人、每人900元,农村低保户3437人、每人800元,农村五保户52人、每人800元,优抚对象1430人、每人960元;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向我区低保户发放大米、食用油、棉被等慰问物资,共慰问3195户6577人,总价值约140.15万元;市慈善总会慰问我区低保户、困难户及低保边缘户56户,每户发放5斤猪肉,总价值约3400元;区慈善总会慰问了27人,每人发放500元过节费,共发放1.35万元。同时,我局向13个街、镇生活困难群众发放永辉超市爱心购物券800份,每份价值1000元,慰问800户特困户,总价值80万元。
7、做好临时困难群众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013年我局向各镇、街有特殊困难的特困群众发放冬令救济物资棉被100床、棉衣200件,羽绒衣200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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