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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年度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区民政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部署,狠抓落实,民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全面有效地做好救灾工作。今年我区共发生两次洪涝灾害,分别为“5.16”洪灾和“8.16”洪灾,全区五个镇、两个街道办事处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灾情发生后,我们积极响应,科学应对,全力以赴,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了解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下拨救灾资金。两次洪灾下拨紧急救灾资金共94.79万元,为灾民发放帐篷60顶,简易床107张,棉被1511床,毛巾被982张,衣服40件,方便面4442箱,面包1380箱,矿泉水3304箱,大米101180斤,食用油2821罐,盒饭1250盒,八宝粥780只,饼干70箱,压力锅180只,应急灯40个,电风扇80台等救灾物资一批,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同时,在洪灾过后,会同住建局入户核查灾情,为政府开展灾后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核查情况,两次洪灾我区共有全倒户105户,目前已为“5.16”洪灾中16户全倒户,按每户1万元救助标准,共发放救助金额16万元,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按人均360元/月,共救助3个月的标准,共发放过渡期救助金5.292万元。

(二)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20**年7月重新调整,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城镇每人每月300元,农村每人每月200元,人均补助城镇每人每月242元,农村每人每月111元,达到省、市要求的补助水平。目前,全区共有低保对象1845户3659人,其中城镇低保1005户1807人,农村低保834户1845人,今年1-11月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75.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74.3万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今年我区五保供养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513元。目前,全区共有“五保”对象100人,其中集中供养72人(集中供养比例为72%),分散供养28人。今年1-11月,支出五保供养金61.8万元,确保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

(四)开展慈善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至今年10月份,共筹得善款54.79万元。主要用于扶助我区4个贫困村的脱贫建设和为特困群众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二是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1-10月,救助重病患者和残疾人等困难对象48名,救助资金23.5万元。

二、加强管理,民政业务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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