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高陵的重要基础作用,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1、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全县10个镇街(管委会)一厅式办公全面落实到位。4月份,我局联合县政府纠风办成立五个普查小组,对全县所有民政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突出核查、评议、公示、审定四个环节,这既是一次宣传政策、落实政策的普查工作,又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经查,共取消低保户470户1222人,新增低保户401户1122人。截止11月7日,共为1271户2057人发放城镇低保金657.2781万元;共为3403户9170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388.392万元。城乡低保全部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达标率100%。
2、救灾救济扎实开展。一是认真做好春季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下拨春荒面粉400袋、单衣400套;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防灾、减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三是于4月和7月份为四川雅安和陕西延安分别捐款为217350.5元和149693.9元;四是上报了2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对照省厅检查内容和民政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逐项逐条检查,为省厅检查验收做好准备;五是积极做好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拟对全县困难群众购置面粉1500袋,棉被2000床,棉衣1000套,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夯实基础,使全县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3、五保供养不断提高。截止11月7日全县五保对象246人,其中五保老人160人,孤儿86人。按照上级要求,县财政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发放供养金,1-10月为246名五保户发放供养金162.152万元。
4、各项救助科学规范。重新修订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xx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及《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等文件。下一步,将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尽快建立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确保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截止11月7日,农村医疗救助为546人发放救助金191.2171万元;城镇医疗救助为38人发放救助金18.3204万元;临时救济为321人发放救济金46.34万元。从7月底开始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完成19年无忧教育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截止目前审核登记受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04人,在校生238人,计生户双女户、独女户99人,已为104名新生发放教育资助金89.7万元。
二、优抚安置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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