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20**年,**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职责,深化“固本强基、阳光规范、服务一流”的工作要求,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有效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局婚姻登记处在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抓重点,保民生,“三个群体”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
1、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改善。截止到11月,全区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共4628户8346人,农村低保对象共1813户2820人。我局从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一是低保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70元/月,20**年1月-11月,全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838.4158万元,月人均补助达到306.30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83.2320万元,月人均补助达到129.44元,均超额完成省、市实事考核目标。二是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开展了城镇低保户定点医院住院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了农村低保户卫生院定额门诊救助,与千金大药房、三三一医院联合开展了“定点药房药品卡”救助和“定点医院门诊卡”救助,救助渠道不断拓展。到今年11月,累计共救助9483人176.45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不断强化。今年来,共对2769人次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救助资金75万元。四是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针对春荒、暴雨灾害,我们及时查灾核灾,准确掌握灾情动向,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及时下发春荒、救灾救济款75.8万元,紧急转移安置2254人,帮助困难群众10760人。五是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了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发放宣传书本、图片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知识问答手册3000多份,板报宣传2次,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
2、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特殊群体供养水平切实提高。高龄老人、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等特殊群体是社会福利的重点保障对象,我们采取资金补助与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方向发展。一是落实高龄补贴发放。为百岁老人、90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进一步完善高龄补贴管理办法,实行高龄老人季度走访制度。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积极做好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在七斗冲社区、姚家坝敬老院和沿河社区三个养老服务示范点,继续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养老服务等试点工作,实行上门照料、日托中心、康复站、成员互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集“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三院合一的“中心敬老院”的项目已全面动工建设。三是五保户、“三无”人员供养成果得到巩固。目前全区有五保对象共有427人,“三无”人员187人。2012年,我区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供养标准提高到444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5340元,节日慰问、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692人次21.75万元。四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全部按标准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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