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及省市民政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着力改善民生,有力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推进我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开展了系列工作。
2013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服务民生为重,帮扶城乡困难群众,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新水平
(一)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指导乡镇(街道)完善了低保及低收入议事会制度、低保渐进和退出机制。今年,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6939人次,支出保障金860.36万元,累计人均保障水平为232.91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34529人次,支出保障金2383.47万元,累计人均保障水平为177.17元。有力保障了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城乡低保“最后一道防线”的“兜底”作用。
(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城市低保标准从1998年的110元/月/人调整到2013年的356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600元/年/人调整到2013年的356元/月/人。2013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全市城市和农村的低保标准统一为356元/人/月,全面实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充分发挥了“双低”保障工作“减震器”、“兜底”的作用,积极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水平逐步提升。今年全市实施城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406户次,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91.28万元。市民政局、财政局于2013年8月联合下发了《建立社区快速救助机制的通知》,确保因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得到快速救助,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因危重疾病、人身意外伤残、火灾、教育支出过大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的基本生活暂时困难,帮助他们度过了难关。
(四)城乡医疗救助效能日益明显。今年,城市低保对象住院共救助901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43.73万元,次均救助1595.21元,超过xx市城市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救助1100元/人标准。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救助3028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11.51万元,次均救助1028.77元,超过xx市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救助950元/人标准。2013年资助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17223人次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282.41万元,参保率100%。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养老保险345人、资助金额达到800.47万元。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得起病、能看好病的问题。
(五)价格补贴政策及时兑现。根据xx市要求,今年至今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价格补贴129255人次,金额878.7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270人次、195.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0985人次、682.9万元),价格补贴及时解决了因物价因素给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
(六)“阳光品牌”效应不断增强。拓宽慈善救助范围,给予29名尿毒症及白血病患者享受“阳光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12.9814万元;落实200名低保家庭子女及孤儿享受“阳光育苗”救助,救助金额10万元;落实170名困难家庭初中毕业生进入“宏志班”享受“阳光宏志”救助,救助金额59.5万元;落实238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子女享受“阳光圆梦”救助,救助金额70.75万元,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教育和医疗难题。
(未完,全文共11222字,当前显示143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