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近年来,株洲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民生优先”战略部署及打造株洲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要求,科学谋划、积极作为,民政事业有提升、有突破、有亮点,多项工作走在前列,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绩考核一类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指导单位、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等2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一、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新提升。
1、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市区城乡低保在全省率先进行城乡统筹试点,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由月人均370元提高到400元,要求县市标准也相应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城镇低保月保障7.8万人,月人均补差314元其中,其中市区城镇低保月保障2.7万人,月人均补差325元;农村低保月保障11.6万人,月人均补差122元,超过全省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265元和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115元的平均水平,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xx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联合市纠风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截至目前,共清退收入发生变化的低保对象7417户,其中城市2534户,农村4883户;新加入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814户;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整合社保、房产、车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信息平台,建立跨部门信息交互比对模式,对社会有反响、群众有疑虑及新增的6000余户低保户进行了收入比对和资格认定。今年5月,在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会上,我局喜获“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成为全国68个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8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率全国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株洲,就社会救助立法进行调研,并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3、社会救助配套政策得到落实。对救助帮扶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整合教育救助、就业援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救助项目;协调公共事业单位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600万元;组织开展市直机关社会救助帮扶“一帮一”活动,3年来共整合资金8000余万元;在资助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参保参合的同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实现困难群众住院救助即时结算,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60%,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额减免,帮助困难群众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看病、住房、上学等实际困难,收效良好。今年以来,累计为22.87万名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3606.61万元,为2万余户生活临时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1600万元。
(二)防灾减灾救灾迈上新台阶。
1、切实保障灾民生活。针对今年5月至6月洪涝灾害及7月至8月重大旱灾,及时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局机关干部下县市区指导抗灾,协调水务、消防部门为灾民送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好应急值守责任,保证全天候信息畅通;积极开展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共救助46739人次,投入救灾资金1896万元,发放救灾棉被2100床,棉衣500件,修缮、改造、重建灾后农村危房2532栋,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杨明波副厅长亲临我市勘察灾情,对我市救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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