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来xx区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武侯、平安武侯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大调解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及时调整xx区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明确局主要领导是本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副局长负责救灾救济、低保、社会事务、优抚安置、殡葬、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调解处置;各科室负责职能范内的行政调处工作。各科室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争议纠纷突出的,要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敷衍塞责、无故推诿和拖延而导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案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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