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在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凝聚一切正能量,给力民生,扎实工作,负重奋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和促进我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运行情况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努力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区民政局党组认认真真践行群众路线,将服务、重民生、看效果,以实际行动履行民政部门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基本职责,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2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稳步推进城乡低保,确保实现应保尽保。截止目前,我区城市低保对象达5000户9387人;农村低保对象达1744户2519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低保提标,让低保户生活水平不降低。今年我区城镇低保标准由去年的350元提高到3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130元提高到185元,补差标准分别达到285元和128元,均较去年高20元。同时及时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对所有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共127.46万元。三是逐步规范操作程序,着力推动动态管理。上半年我们对低保对象全面清理“洗牌”,通过“阳光评议”、“阳光操作”、“阳光公示”,杜绝了核查不准确和“人情保、关系保”及骗保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在区救助管理局设立了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随时清理清退不符合要求和资格的低保对象。今年以来,共清理清退城市低保208人,农村低保367人。四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我区现有“五保”对象139人,其中分散供养95人,集中供养44人。农村分散供养标准今年可达2640元/人,集中供养可达7860元/人左右,都分别比去年发放标准高。敬老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每天4次巡查制,出入有凳记,安全有保障,“五保”老人住得安心,放心。五是缓解就医难,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今年在医疗救助方面,区民政局资助参保参合54.5万元与,落实中华医疗补充商业保险25.8万元,继续实行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共救助1188人次,救助金额达172.45万元,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同时,支付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医疗经费10.38万元。六是不断完善临时救助。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制度、基本原则及对象和范围,救助标准及申报审批程序等具体操作规程。我区将临时救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还通过“慈善一日捐”和社会捐助等活动,广泛筹集资金用于临时救助。上半年共发放临时生活困难资金29.38万元,帮助许多困难群众顺利度过了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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