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素质,必须研究和探索法院政治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把法院政治工作提高到一种特殊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所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注重业务工作,轻政治工作由来已久,尽管目前在抓法院队伍建设方面下了决心,整体状况有所改观,但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现试图对法院政治思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粗浅探讨。
一、对政治工作的性质、作用缺乏认识政治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投放力量不成正比。政治工作上边热,中间温,下边凉的现象没有彻底根除。具体反映在政工队伍建设方面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确立政工部门应有的地位,有些把政工部门与其他部门内设机构在性质上等同起来,如xx县法院没有专门的政工部门,其职能由办公室行使,更不要说落实职级待遇。在参与重要工作、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方面很难发挥出政工部门应有的作用。二是在机构改革中,法院应设政工部门,但没有统一的名称,如基层法院有将政工部门称“政工科、政工室、政工协理员”等,有的就没设这个部门,镇坪法院就是如此。三是由于政工部门设置不统一,有的职级待遇没有得到落实,没有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对待,在工作上名不正,言不顺,得不到其他内设机构的重视支持。由于存在上述原因,在开展政治工作方面没有理顺关系,很容易忽视这方面的工作,得不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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