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审查情况报告
司法厅:
20**年7月18日,xx县人民医院作为申报主体向我局提交了申请设立山西省寿阳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按照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程序有关规定,经过对该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鉴定设备、设施和办公场所实地考察,听取有关单位的社会评价,并经20**年8月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规定,报请省厅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主体情况
xx县人民医院于1948年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属事业性质单位,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综合性医院。现有在编职工360余人,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91人。xx县人民医院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曾被xx县公安局确定为法医鉴定协作医院,多年来为公检法机关出具的医学鉴定结论采信率较高,在县内外具有极高声誉。具备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能力。
吉运集团寿阳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是县内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大规模的机动车检测、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为一体的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配备有比较先进的技术设备,具有开展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技术和车损鉴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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