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自查情况报告
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自查的通知》(人口办政法传〔20**〕50号)精神和省人口计生委相关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对本系统2010年以来涉及农民收费和罚款的情况和相关文件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现将排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觉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规定,杜绝一切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未自行制定涉农收费罚款任何规定。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禁止早婚早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涉农收费罚款的主要项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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