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博州安委办发明电〔20**〕14号)和《自治州秋季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博州安委发〔20**〕3号),9月26日至9月28日州安委会组织州安监、公安、交通、农机、消防、运管等部门人员对各县市(口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就各县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层层落实了责任。各县市都成立有由农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站所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各项工作方案,能够有效安排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县、乡、村农机驾驶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较完整的农机安全生产防范网络。通过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在农机系统内部落实了农机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了农机手农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能积极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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