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化解稳控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信访局《关于做好当前信访问题转办交办工作的通知》(修信字[2015]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山口镇谢国华、刘明良两个信访问题化解稳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谢国华信访问题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谢国华,男,64岁,丧偶,身份证号360424195109276412,职业农民,山口镇石口源村5组村民,现住山口镇集镇南路(经常前往xx县城女儿家居住),联系电话13479220419。
(二)引发案件的原因、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信访当事人1982年至1993年在石口源村和原山口乡工作,先后任村委会主任、乡企办集体干部、村支部书记、乡集体干部。1993年起在家务农和在外务工。2011年起,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09]108号)文件精神,该同志享受离任“两老”(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人员每月120元/月的生活补助。并同时享受石口源村委会发放的每年600元村干部退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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