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管局基本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我局对我县城市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摸底、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管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县城市管理局定为县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拔款。编制8名,其中后勤事业编制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职数3名。局机关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市容管理股、市政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局下属单位有8个:市管中心:(副科级)定编25人,在职41人,副科1名,正股3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城管监察大队:定编30人,在职人数68人,正、副股级职数各1名,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列收列支;环卫所:定编48人,在职47人,正、副股级职数各1名,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园林所:定编5人,在职7人,正股级职数1名,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市政管理所:末定编,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路灯管理所:定编2人,在职6人,正股1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园、广场管理所:定编2人,正股1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城管警察大队:由公安局和城管大队抽调部分人员组成。
二、职责范围及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探索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措施和方法。
2、负责中心城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公用设施、城市规划及工程建设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
3、负责全县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检查、监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对从事环卫作业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如户外广告、道路占用、景点景区、停车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早点夜市等方面的管理及违章建筑的拆除;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其它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容貌管理;负责建筑物清洗作业经营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区洗车场(点)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5、负责制定全县城市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文明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6、负责中心城区及县城区内现已使用的大街小巷道路、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破道、占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人行道的车辆停放及管理;负责本局实施的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保证和验收工作。
7、参与城市规划和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8、负责县城区内绿化、亮化规划、管理及养护工作。
9、负责县城区内公园设施管理和路灯、景观灯的规划、管理及维护。
10、负责县城区内市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及基础设施的维护。
11、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城镇管理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城市管理执法主体资格现状情况目前我县现行的城市管理执法任务主要是由建设局负责,涉及县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行政处罚任务是受建设局委托,由城管局负责。
四、2010年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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