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一、采购中心基本情况
xx市xx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为隶属xx区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的经费管理形式。核定事业编制限额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我中心于2006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采管正式分离。我中心目前人员配置情况为中心主任1人(副科),5名科员,1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科员长期抽调在城区后勤服务中心工作,6名在家人员中1名科员长期在乡镇担任农村指导员。
我中心业务范围及主要职责为。执行政府、财政制定的采购政策和法规,保证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对采购物品的正常要求;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实施集中采购;组织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标采购活动,向城区政府及城区财政局报告采购结果;接受城区各部门和单位委托,进行代理集中采购项目活动;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和采购公示,受理供应商的咨询和质疑,独立承担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城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及主要做法
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三个部长令开展城区政府采购工作。随着我城区的经济发展,政府采购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政府采购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目前,我城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城区管理模式,每年均由城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城区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使我城区政府采购工作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执行情况走上规范化轨道。城区政府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限额内的采购计划进行严格审批手续,规范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目前,我城区大部分采购人均能按要求对已编报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批文)交由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事宜。
(一)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范围的,由各预算采购单位向城区人民政府提出采购计划申请,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城区政府有关领导批准。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我中心或有代理政府采购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目录及限额要求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进行采购。
货物类:属于通用、零星、经常性采购的且采购金额限额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货物,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按照xx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评审原则(即:
1、xx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询价采购的货物采用最低价定标原则。即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且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取最低价成交。
2、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持有采购所指定品牌的授权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3、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且所有投标人均持有或没有采购所指定品牌的授权时,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定标。
4、当采购项目只有一个投标人,且其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时,即为成交供应商。
5、当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不能履约时,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6、当无人报价时,或当成交供应商和候选供应商因故不能履约时,甲方可重新上网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询价中标成交结果报财政审批后进行正式采购。中标供货验收后,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向财政提出申请拨款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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