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一、开展的工作
作为涉农重点单位和最早应用涉农资金网络监管系统的单位,市水利局历来重视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早在2010年就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涉农专项资金执行“三项制度”情况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指导县区按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开展水利涉农项目资金监管执行“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涉农惠农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市县两级涉农资金监管队伍的建立,为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狠抓各项涉农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进展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表现在:
1、进一步规范了水利涉农资金备案工作流程。
2、有效解决了涉农项目资金备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保证了涉农项目资金备案的及时性。
4、提高了涉农项目资金备案资料的快捷检索及统计速度。
5、系统建立了涉农项目资金备案数据平台。
通过规范而系统的工作措施、完善的工作制度,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省、市组织的历次专项检查中,水利行业监管工作得到肯定,
二、采取的措施
水利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三小”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等中央和省、市、县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目前全市水利系统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实行涉农资金公示制度。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精神,建立了《xx市水利涉农专项资金备案公开、核查、抽查制度》,为便于今后对资金和项目各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各县区在接到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分解任务后,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工程进度进行跟踪填报,同时对于直接下达到区县级的任务,要及时录入系统并向上级管理员报告,市领导小组根据资金下达文件和工程进度随时抽查县区是否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二是执行涉农资金责任追究制度。市水利局制定了《xx市水利涉农专项资金备案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严格审核涉农资金支出凭证,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对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挤占、截留、套取、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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